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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业务

时间:2016-03-30 来源: 作者:

一、 参合对象:

  1、 户口在当地的农村居民和渔民。

  2、 户口在当地的破产镇企业职工、失地农民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事实上长期居住农村的居民,可自愿选择参加户口所在地的新农合,但不准重复参保。

  3、 外地人口与当地农民通婚或长期居住本县,户口尚未迁入以及因各种原因未登记户口的农业人口,凭村(居)委会证明可在居住地参加新农合。

二、参合费征收标准:

  每人每年缴费120元

三、 工作流程:

  1、 填写表格

  2、 查验身份

  3、 开具收据

  4、 参合费上缴

  5、 核发证件

  6、 数据汇总

  7、 信息录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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